各乡镇总工会、系统(产业)工会、独立基层工会: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70周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成立30周年,进一步展示我县改革开放成果,积极推进全县职工文化建设,助力脱贫攻坚,搭建职工艺术展示交流平台。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广大职工征集职工艺术作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要把此次活动与单位工作和生产任务以及中华传统文化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有机结合,积极组织职工广泛参与,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活动,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征集高标准、高质量作品。
二、活动时间
2019年4月1日至9月10日。
三、活动要求
(一)征集对象
全县广大职工。
(二)征集内容及要求
本次征集作品包括书法、绘画、摄影、雕刻、剪纸、刺绣、编织以及其它能够反映围场民间艺术及县域特色的艺术作品。作品要求如下:
书法:分硬笔书法和软笔书法两种,字体不限。草书、甲骨文、金文作品,需提供释文;
绘画:绘画作品分素描、色彩、国画、油画、版画、卡通等。
所有作品规格适中,横纵向均可。
摄影: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不超6幅为宜。不许上报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作品要求主题明显,准确表达主题内容;构图和谐,轮廓清晰;主体突出,线条分明;色彩鲜艳、饱和、丰满;层次分明,有较强的感染力;
其他手工艺作品:均需体现原创、近作、艺术性、思想性、观赏性等。
所有参赛作品,题材要体现讴歌党的领导,建国7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可喜成就,展现美丽幸福围场悠久历史、风土人情、自然风光,体现时代主旋律。同时要注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寓意深刻、积极进取、健康向上、富有新意。
(三)作品上报
每人上报作品不得超过四件,且每件作品均需填写《围场县总工会职工艺术作品登记表》,作品以照片形式与《围场县总工会职工艺术作品登记表》一同存入以“作者本人名字+类别”命名的文件夹中,压缩后发送至电子邮箱:943724718@qq.com。基层工会组织或作者本人单独报送均可。
四、作品用途
作品必须是本人近期原创作品,为保证作品内容的真实性,县总工会将组织相关人员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核实,坚绝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凡上报作品均视为同意在媒体发表和公共场所展示,作品涉及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的,均由作者自行承担。主办单位保留对征集活动各项具体事宜的最终解释权和展示、刊发等权利。
所征集的职工艺术作品,自4月1日起依时间顺序首先择优在河北省职工服务网进行登载展示,原件由作者留存。被河北省职工服务网录用的作品,经专家组评定择优录入《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总工会庆祝建国70周年、自治县成立30周年职工艺术作品集》,并在国庆节前夕统一对被录入作品集的作者及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联系人: 刘玉林 电话:13932479266
武建国 电话:13831496361
附件:《围场县总工会职工艺术作品登记表》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总工会
2019年4月3日
附件: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总工会
职工艺术作品登记表
单位: 年 月 日
作品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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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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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
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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